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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小知识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是否一定具有投标资格?

    •  2021-05-25
    •  admin
    •  147次浏览
    今日提问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是不是一定具有投标资格?

    答:


    并不是,即便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也纷歧定具有投标资格 。


    《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十九条划定,资格预审竣事后,招标人应当实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效果通知书 。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

    通过资格预审仅仅批注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具备了投标资格 。


    若是资格预审通事后,投标人爆发合并、分立、休业等重大转变,仍然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 。


    对此《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三十八条有相关划定:投标人爆发合并、分立、休业等重大转变的,应当实时书面见告招标人 。


    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划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


    参考法条:《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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