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双龙沟、稗子地沟泥石流灾难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经云南省领土资源厅以云领土资环(2016)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施甸县领土资源局,招标署理机构为 云南凯发k8。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等有关执法、行政规则和部分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举行果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2.1项目所在: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
2.2项目概况:项目预算总投资745.42万元 ,本次招标规模:一标段507.86万元,二标段10.21万元;
2.3工 期:总工期140天;
2.4招标方法:果真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条约段)。
标段 |
项目名称 |
第一标段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双龙沟、稗子地沟泥石流灾难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
第二标段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双龙沟、稗子地沟泥石流灾难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效劳招标(二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资源部揭晓的地质灾难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自力法人;
3.1.2.项目司理必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修建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制作师资格,且必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暂时制作师);
3.1.3.拟派项目司理不可有在建(或待建)工程;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肩负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划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装备、职员、资金、手艺、优异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本次投标不接受团结体投标申请;
3.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治理和被治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统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统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统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署理效劳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自力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休业,投标资格被作废,工业被接受、冻结,休业状态。
3.2.2 具备领土资源部揭晓的地质灾难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实质料。
3.2.4 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近3年没有在监理条约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当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实质料。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团结体投标。
注:总监业绩证实质料须是能够反应总监理工程师,不然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所在、方法
4.1. 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6年 11 月 15 日至2016年 11 月 21 日,逐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昼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凯发k8保山效劳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水景步行街东一区28-29号)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认真人持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600元/份 ,售后不退。
4.3.购置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清静生产允许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挂号证;(6)项目司理制作师证及清静生产审核及格证(B证);(7)项目司理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9)审查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担当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法档案效果见告函(开具时间需在通告宣布之后);(10)企业到项目所在地(施甸县)人力资源社会包管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人为证实;(11)基本账户开户允许证。(注:已治理“三证合一”的不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挂号证)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挂号证;(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8)审查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担当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法档案效果见告函(开具时间需在通告宣布之后);(9)基本账户开户允许证。(注:已治理“三证合一”的不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挂号证)
5.投标时间、投标阻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所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阻止时间(投标阻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8 日 9 时 00 分,所在为:云南省公共资源生意中心3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阻止时间,开标所在为:云南省公共资源生意中心3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招标文件》若有变换,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宣布通告的前言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生意网、云南省领土资源厅网、保山市领土资源局网及施甸县领土资源局网上宣布。
注:本次招标通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宣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施甸县领土资源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
联 系 人:郭维闯
联系电话:13577500230
招标署理机构:云南凯发k8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水景步行街东一区28-29号
联 系 人:李洪伟
联系电话/传真:0875-2129753
2016年11月15日